為進一步做好外省低風險區(qū)來(返)敦人員核酸檢測工作,敦煌市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在飛機場、火車站設置核酸檢測采樣點,對外省低風險區(qū)未持有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來(返)敦人員進行核酸檢測采樣。
2、對有固定住所來(返)敦人員,在核酸檢測采樣完成后,由各鎮(zhèn)社區(qū)(村組)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(jiān)測,期間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。無固定住所來(返)敦人員,待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,方可有序流動。
3、對外省低風險返鄉(xiāng)人員、自駕來敦、流動人員,做好登記造冊、信息上報、健康監(jiān)測和異常狀況處置等工作。
4、嚴格落實酒店賓館入住人員信息登記,核驗72小時核酸檢測證明、健康碼、大數據行程卡、測量體溫、詢問近期旅居史。對不能提供72小時核酸檢測證明的外省低風險區(qū)來(返)敦人員,一律不允許登記入住,并第一時間上報敦煌市疫情防控指揮部(聯(lián)系人:周經福 15293728599),開展核酸檢測采樣,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,方可有序流動。
5、加強市域內出租房屋、小型旅館和客棧外省住宿人員的信息登記、核驗72小時核酸檢測證明、健康碼、大數據行程卡、測量體溫、詢問近期旅居史。對不能提供72小時核酸檢測證明的外省低風險區(qū)來(返)敦人員,一律不允許登記入住,并第一時間上報敦煌市疫情防控指揮部(聯(lián)系人同上),開展核酸檢測采樣,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,方可有序流動。同時,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和居住健康監(jiān)測人員,依法依規(guī)采取強制措施。
6、做好道路貨運企業(yè)、貨運場站經營者、公共交通、快遞物流等外省來(返)敦從業(yè)人員管理登記工作。核驗72小時核酸檢測證明、健康碼、大數據行程卡、測量體溫。對不能提供72小時核酸檢測證明的外省低風險區(qū)來(返)敦人員,第一時間上報敦煌市疫情防控指揮部(聯(lián)系人同上),開展核酸檢測采樣,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,方可有序流動。
7、全市各部門(單位)要進一步加強外省低風險來(返)敦單位職工、家屬的摸排登記、上報、管控等工作,督促做好核酸檢測采樣、報備和居家健康監(jiān)測。
8、各相關單位根據各自工作職責,做好核酸檢測采樣工作,確保外省低風險區(qū)來(返)敦人員核酸檢測工作有序開展。對因工作落實不力,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單位,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。
9、所有來(返)敦人員核酸檢測費用和留觀期間的食宿費用自理。
敦煌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
聯(lián)防聯(lián)控工作領導小組
2021年1月23日